经党支部讨论,党总支审查,组织部预审,拟确定张子康作为党员发展对象。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,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张子康同志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43-3196546(内线88546)
电子邮箱:bzxyzzb@163.com
公示日期:2022年11月14日-11月18日
接访时间:上午8:00-12:00 下午2:00-6:00
附件3 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.xls
党委组织部
2022年11月13日